12月5日,記者獲悉,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的《河南省燃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于近日通過,將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據了解,《條例》是河南首部聚焦燃氣行業管理、統籌發展與安全、促進燃氣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設置總則、規劃與發展、經營與服務、使用與器具管理等八章五十九條,將為河南省燃氣管理工作提供詳實的法律依據與規范引導。
《條例》健全燃氣管理機制,明確相關政府部門、經營企業、用戶等各方面職責,有效指導燃氣行業科學規劃,對行業智慧化、信息化發展提出新要求。同時,規范燃氣行業經營服務行為,細化處罰條款,強化燃氣安全管理。
根據《條例》,新區建設、城市更新,應當按照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和燃氣發展規劃配套建設燃氣設施或者預留燃氣設施建設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作為城市更新的重要內容,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充分銜接,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建立合理的更新改造資金共擔機制,有效推動城鎮老舊小區燃氣管道更新改造。
申請燃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具備哪些條件?《條例》提出,符合燃氣發展規劃要求;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氣源和燃氣設施;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經營方案;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運行、維護和搶修人員經專業培訓并考核合格;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還對燃氣經營企業建立服務質量保障體系提出了明確要求,對瓶裝燃氣施行智能化全流程追溯和實名制管理;接到用戶安裝、改裝、拆除、遷移燃氣設施的申請后,對符合條件的按照公開承諾時限辦理;瓶裝燃氣經營企業應當實行統一配送制度,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配送服務人員以及配送車輛,并加強對配送服務人員和配送車輛的管理,完善配送服務規范。
在使用與器具管理方面,《條例》規定,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統一配送的氣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到期的燃氣燃燒器具、連接管以及其他配件等。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說,《條例》的出臺將有力推動我省燃氣行業管理工作的規范化、法治化,為進一步做好燃氣管理工作,規范燃氣經營、使用及安全管治,防范和化解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推動全省燃氣行業健康發展奠定法制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