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流程,提高現場處置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1)油氣長輸管道或電力突發安全事故時,任何單位和個人應使用電話或其它方式向當地人民政府、警方、區能源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警。
(2)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向區人民政府、區能源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區發改局)和區應急局報告。
(3)區能源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區發改局)和區應急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30分鐘內報區人民政府。
(4)區人民政府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1小時內按規定上報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
(5)事故發生單位在事故發生24小時內形成書面報告,報區人民政府、區能源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等有關部門。由區人民政府、區能源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等有關部門轉報市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3)國家管網長郴成品油管道長嶺庫站事故報警電線,國家管網忠武西氣東輸管道岳陽站事故報警電線,國家電網岳陽事故報警電線.預警級別及發布
油氣長輸管道事故按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特別重大(I級)四級。
①一般油氣長輸管道事故(IV級)沒有造成人員死亡,但造成停止輸油氣24小時以上的;②較大油氣長輸管道事故(III級)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連續停止輸油氣24小時以上的;
③重大油氣長輸管道事故(II級)造成3-10人死亡,或造成連續停止輸油氣24小時以上的;
④特別重大油氣長輸管道事故(Ⅰ級):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連續停止輸油氣24小時以上的。(2)
對照大面積停電事件分級,結合地區電網、設備情況分析校核,目前岳陽樓區電網發生的大面積停電風險較高的事件有:
a、因湖南省網系統故障,系統頻率電壓降低,低頻減載裝置啟動切負荷,導致岳陽樓區電網減供負荷達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b、因湖南省網系統故障,岳陽樓區電網與系統解列,導致岳陽樓區電網減供負荷達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②較大大面積停電事件:
a、因湖南省網系統故障,系統頻率電壓降低,低頻減載裝置啟動切負荷,導致岳陽樓區電網減供負荷達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b、受穩定斷面限制,岳陽樓區電網被迫進行大面積限電,導致岳陽樓區電網減供負荷達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a、故障情況下可能導致岳陽樓區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者。
b、故障情況下可能導致岳陽樓區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者。
春節、高考、政府大型活動或會議等保電期間,發生輸變配電設備故障,導致相關保電區域內停電,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
一般(IV)預警由區人民政府確定,較大(Ⅲ級)預警由市人民政府確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預警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區能源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及各油氣長輸管道、電力行政主管部門收集、核實油氣長輸管道、電力隱患(事故)信息后,組織相關技術專家研判,提出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按照權限決定預警級別,宣布有關區域進行預警,并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和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地區人民政府。
①藍色預警級別(IV級):一般緊張狀態預警;②黃色預警級別(Ⅲ級):較重緊張狀態預警;
1)具體負責油氣長輸管道、電力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并傳達區人民政府有關指令,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2)經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授權組織有關部門、專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并根據現場調查結果和專家意見,擬定事故處置的技術措施。(
3)對事故應急工作中發生的事故和問題提出緊急處理意見和建議,并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補充。(
4)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以及災后重建工作。(
專家組由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油氣長輸管道、電力企業的相關技術專家組成,具體負責:
(3)總結事故教訓,提出科學的、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后勤保障組由區能源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及應急、公安、交警、消防、衛健、市場、環保、民政以及各街道(鄉)、油氣長輸管道、電力企業等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具體負責:
(1)在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負責現場滅火、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3)組織事故現場人員的撤離和受災群眾的安置,聯系有關部門提供生活必需品。
2)探測、尋找事故源,消除事故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持社會治安;(
3)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等工作;(
5)搶修被損壞的交通、通訊、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提供生活必需品、臨時避難場所;(
6)啟用政府儲備救援物資、設備和專項資金,必要時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等。
管道、電力企業,區能源安全專委會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后,將初步情況上報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并提出啟動本應急預案的建議,經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會商,報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后,啟動本預案。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統一組織和指揮。
預案啟動后,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由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專項應急救援部門負責人、屬地街道(鄉)和事故單位負責人組成。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任指揮長,區發改局、區應急局、管道、電力企業主要領導任副指揮長。在指揮長及有關人員未到達事故現場時,屬地街道(鄉)主要領導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到現場指揮協調處置的,區政府分管領導同時到場,按照工作規程有序開展應對處置工作。
現場指揮部設現場綜合組、搶修組、現場救援組、專家咨詢組、醫療救護組、物資保障組、治安保障組、人員安置組、宣傳報道組、環境監測組,各組按照分工、分別處置各項應急事務。
1.綜合組:負責事故現場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和現場信息采集工作,由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據指揮部的指令,負責緊急搶修遭到損壞的油氣長輸管道、電力設施,由油氣長輸管道企業負責實施,專家組負責指導。
3.醫療救護組:負責對傷員進行傷情判別,實行緊急搶救,現場處置和安排轉運傷員。由衛健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地醫療衛生部門實施。
4.人員安置組:負責對事故受災人員進行安置。由區民政局和屬地接待(鄉)負責組織實施。
5.治安保障組:負責布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由區公安分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6.物資供應組:負責組織應急搶險物資、設備的供應、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由區發改局、電力、通信等部門和屬地街道(鄉)組織實施。
7.環境監測組:負責對空氣、水質、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危險區域范圍和危險物質的成分及濃度。負責對事故現場危險物質的處置和現場的清理,由區環境分局負責組織實施。
8.專家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現場指導救援工作。由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牽頭組織實施。
9.宣傳報道組:負責處理事故新聞發布等相關事務,確保事故報道的真實性,對事故單位、人民政府及公眾負責。由區委宣傳部新聞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10.現場救援組: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區消防大隊牽頭負責組織實施。
區油氣長輸管道、電力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救援單位和人員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五)擴大響應或請求增援
如突發事件事態進一步擴大,超出我區控制能力,或突發事件已波及到我區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區油氣長輸管道(電力)應急指揮機構提出建議,經區委或區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向國家、省、市有關方面請求支援。(六)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應對處置任務區域性災害得到控制,應急救援任務完成,疫情威脅消除,群體性事件現場得到控制,突發事件進入后期處理階段,能夠滿足油氣長輸管道(電力)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結束的基本條件,經相關類別專家評估,區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審定,并報區政府批準,由區油氣長輸管道(電力)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調整應急響應等級或結束應急響應的命令,區應急局、區發改局、事發地屬地街道(鄉)負責調整應急響應等級或結束應對處置狀態,轉入恢復與重建工作。
現場指揮部負責采集事故現場信息,并及時向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現場信息包括:人員傷亡、失蹤情況;財產損失情況;待救援人員狀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救護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現場救援隊伍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等。
區委宣傳部、區發改局、區應急局會同區直有關部門負責油氣長輸管道、電力安全突發事故信息的發布工作。新聞單位按照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報道事故有關情況。
油氣長輸管道(電力)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事發地屬地街道(鄉)、區發改局(油氣長輸管道、電力企業)或油氣長輸管道(電力)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做好案例匯總和分析評估工作,及時總結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加強和改進此類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意見建議,形成突發事件應對典型案例,并在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1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區政府和區應急管理局備案。
及時收集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電話記錄、簡報信息、上報材料、事件照片、影像資料和上級領導批示等,并認真整理歸檔。
發改局每年年底要組織對本年度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施總結評估,并向區政府報告。區政府會同有關部門于每年年初對上年度全區發生的突發事件及其應對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報告。